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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养方案】2018级电气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
    作者: 日期: 2020-11-23

    一、学科简介与方向

    电气工程学科是研究电磁现象、规律和应用的学科,是现代科学技术领域的核心且关键学科,在国家科技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电气工程的应用涉及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科技、教育、国防和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和巨大的作用,电气化被列为20世纪最伟大的工程技术成就之一。在需求牵引、内涵驱动和交叉学科的推动下,电气工程学科正呈现出旺盛的发展态势。

    yh86银河国际电气工程学科创办于1933年,1978年招收研究生,是广西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电气工程博士后流动站、院士工作站。拥有国家级“电气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西电力系统最优化和节能技术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级“电力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项目)和电力系统动态模拟与数字仿真一体化专业实验室、广西电力输配网防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长期以来,yh86银河国际电气工程学科定位广西、面向全国、服务东盟,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明显的区域优势,取得了一系列令国内外同行瞩目的科研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为国家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yh86银河国际电气工程学科方向有: 1.电机与电器,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二、培养目标

    (一)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正确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自觉维护学术尊严,严守学术道德规范。

    (三)掌握电气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学科专业的学术现状和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

    (四)身心健康。

    三、学制、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专硕基本学制2.5年,学校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非全日制专硕基本学制3年,学校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

    专硕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全日制专硕学习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要求出勤率不低于80%。各导师(组)或科研团队或研究所或研究中心可以制定自己的考勤规定,但不能比上述条件低。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硕原则上均可实行双导师制,主导师由在读学校导师担任,副导师由相关企事业单位或所在单位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本专业领域的专家担任。非全日制专硕必须是双导师。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低于29学分。公共学位课必修3门,6学分;专业类学位课必修2门,7学分;非学位课须修3门,6学分。必修环节:社会实践8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论文选题1学分。

    2.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中英文)

    课时

    学分

    开课时间

    备注

    学位课程

    公共

    1

    英语

    48

    3

    1学期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1学期

    3

    自然辩证法

    16

    1

    1学期

    专业

    4

    电网络理论

    48

    3

    2学期

    5

    电气工程领域前沿讲座

    64

    4

    2学期

    每次8个专题,选4个写课程学习论文

    6

    数值分析

    48

    3

    1学期

    必选*

    7

    应用代数

    32

    2

    1学期

    8

    电力系统分析

    48

    3

    1学期

    9

    电磁场理论

    32

    2

    1学期

    10

    电力系统过电压

    32

    2

    1学期

    11

    电机系统分析

    32

    2

    1学期

    12

    现代电力电子技术

    32

    2

    1学期

    13

    电力系统程序设计

    32

    2

    1学期

    14

    SOPC技术及应用

    32

    2

    2学期

    15

    非线性控制系统

    32

    2

    2学期

    16

    新能源发电、转换与控制

    32

    2

    2学期

    17

    最优化方法

    32

    2

    1学期

    18

    数字信号处理

    32

    2

    2学期

    19

    智能电网

    32

    2

    2学期

    20

    线性系统理论

    32

    2

    1学期

    21

    人工智能及其应用

    32

    2

    2学期

    22

    现代内点最优化理论及电力系统最优运行

    32

    2

    2学期

    23

    防雷接地技术

    32

    2

    2学期

    24

    电力系统不确定规划与可靠性分析

    32

    2

    2学期

    25

    电力电子与电机传动系统的控制

    32

    2

    2学期

    26

    科技英语写作

    24

    1.5

    1学期

    27

    电力系统经济学原理

    32

    2

    2学期

    双语

    28

    柔性直流输电原理

    32

    2

    1学期

    29

    电力信息技术

    32

    2

    2学期

    30

    智能变电站

    32

    2

    2学期

    双语

    1

    电力系统稳态分析

    48

    不计学分

    1学期

    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由导师提出具体意见,决定其是否补修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2

    电力系统暂态分析

    48

    2学期

    3

    电力系统自动控制与装置

    48

    1学期

    4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

    48

    1学期

    5

    电机学

    72

    2学期

    6

    高电压技术

    42

    2学期

    7

    发电厂电气部分

    48

    2学期

    8

    电磁场

    40

    2学期

    注意:1)申请学位的成绩要求为学位课成绩≥70分,非学位课≥60分。补修课程必须经过考试并取得成绩为及格及以上。

    五、实践环节要求

    全日制专硕实践环节采取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两种形式进行,教学实践完成后获得3个学分,社会实践完成后获得5个学分。

    非全日制专硕实践环节仅采取社会实践形式进行,社会实践完成后获得8个学分。

    1.教学实践。

    实践内容:承担一定学时的本科课程(至少2学分)的教学辅助工作;或协助指导课程设计(至少2学分)或毕业设计。

    考核方式:由研究生本人写出工作报告,负责研究生教学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导师按计划要求核实,并报学院认定,作为申请学位的必要文件保存。

    2.社会实践。

    实践内容:全日制专硕的社会实践可采取进驻企业实习,或参加导师科研课题的具体内容(如开发、设计、制作、生产、调试、编程等活动)来完成。

    非全日制专硕的社会实践可采取参加本单位或外单位组织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设备调试和参数整定的实践活动来完成。

    进行企业实习前,应预先联系和确定企业实习指导教师,整个实习活动应在企业实习导师的指导和关心下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个月,着重以参加完成一个完整实践项目为宜,如参加了某变电站的完整设计过程,绘制并制作、调试了某电路板,参加了某设备的调试和参数整定过程等。社会实践也可以在学校进行,完成学校教师承担的横向或纵向课题一个完整的部分。

    考核方式:由研究生本人写出实践报告,负责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实习单位签章证明,校内导师按计划要求核实,并报学院认定,作为申请学位的必要文件保存。

    实践报告内容应包含:实习单位,实习时间段、企业实习指导教师信息、实习项目名称、实习主要内容、实习遇到的一些有启发的细节内容、收获及体会。若是在学校完成教师承担的横向或纵向课题,说明具体贡献。

    六、学术活动要求

    完成下列学术活动后获得2个学分:

    1.在学习期间必须参加国际、国内、学校、学院或工作单位举办的学术报告与学术交流活动5次以上。

    2.每次学术活动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由指导老师审阅签字后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存档,作为申请学位的必要文件保存。

    七、文献阅读要求与开题报告

    完成文献综述报告和开题报告后获得2个学分:

    (一)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必读的主要著作、学术期刊:1IEEE Transactions on Power Systems2IEEE Transactions on Smart Grid3IEEE Transactions on Sustainable Energy4IEEE Transactions on Energy Conversion5IEEE Transactions on Power Delivery6IEEE Transactions on Power Electronics7IEEE Transactions on Industrial Electronics8IET Generation, Transmission & Distribution9.中国电机工程学报;10.电力系统自动化;11.电网技术;12.电工技术学报;13.高电压技术;14.中国电力;15.电力自动化设备。

    (二)文献阅读要求:在学位论文开题之前,必须阅读与拟选课题相关的本学科近10年的国内外文献5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15篇以上),并整理文献综述。文献综述要求清楚地阐述拟研究课题的背景意义、课题发展的历程、当前的研究水平以及最新的研究成果,分析当前研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拟选课题可能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内容。文献综述应把握所研究课题在学科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字数不少于5000字。

    (三)开题报告要求:在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明确主研方向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确定研究内容,撰写开题报告,其基本内容至少包含:

    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与应用现状分析以及主要参考文献;3.研究目标与主要研究内容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4.研究方案、方法与技术路线以及预期达到的目标;5.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6.已进行的科研与技术开发工作基础和为完成课题已具备条件以及欠缺条件与解决办法;7.开题报告除(12)两点外字数不少于3千。

    开题汇报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研究生的开题汇报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发布考核时间段(一般一个月内)、收集考核结果。开题报告评议小组由导师(组)组织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副高职称资格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得少于5人,并选择一名教师或专家担任评议小组组长。

    开题汇报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完成,延期的应在三个月后半年内再次进行开题汇报。开题内容有争议情况下,可以提交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裁定。

    研究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对选题做方向性更换的,则需要本人提出申请,由导师和开题评议小组认可批准后,方可按新选题进行研究工作。

    八、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主要是对研究生身体健康情况、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思想品德、政治与法制观念、治学态度、论文开题情况等进行考核。研究生参加中期考核的基本条件为身体情况适宜继续攻读学位;完成了课程修读,并获得学分;完成开题报告;对所研究的课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技术路线,得到初步结果。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需要提交中期考核相关材料,由导师审阅核实,并就是否同意其参加中期考核以及中期考核评级说明意见。

    中期考核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研究生中期考核,职能部门负责发布考核时间(一般一个月内)、协调考核专家组、收集考核结果。领导小组负责成立由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副高职称资格的教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中期考核由考核专家组以审核材料的方式进行,同时经专家组讨论抽取一部分学生进行问询对答式考核(不少于递交材料学生数的1/4)。考核结果就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做出是否继续培养的结论,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评定。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中期考核,若考核仍不合格,终止学业。

    中期考核时间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开题报告后尽快完成。未在第三学期参加中期考核的可在后续的半年内申请中期考核,半年过后仍未申请中期考核的,终止学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九、学位(毕业)论文要求与评阅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1.论文选题力求选择对国民经济建设和学科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课题。基础理论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应用研究应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做到理论分析与技术开发有机结合。鼓励论文选题尽可能结合导师的科研项目,成为导师科研课题的一个组成部分。

    2、专硕学位论文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选题: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研究、规划、设计与实施。论文拟解决的工程实践中的技术难题既要与本单位工作实践相结合又要同时满足论文审核的基本要求。

    3.论文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能表明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论文在综合、分析、研究、实验等方面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科学性,系统地运用电气工程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研究和解决该学科的有关问题的能力。

    4.论文应保证学术质量,有新的见解,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恪守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严禁剽窃,抄袭,杜撰,拼凑学术论文。

    5.论文要求写作认真,文字正确,语言通顺,格式规范,结构合理,逻辑性强,层次清楚,论据充分,图、表、公式、单位等符合规范要求,数据详尽真实,引述准确,参考文献列举恰当,软件、附件文档齐全。按学校要求统一装订成册。

    6.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和撰写时间不能少于1年,起始时间从中期考核合格之日算起。

    7.学位论文字数不应少于2.5万字,附有不少于1500个单词的英文摘要,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本),其中外文文献占20%以上。

    8.论文的评审

    1)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3)审核解决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技术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凡有剽窃以及实验数据和仿真结果弄虚作假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的,应定为论文不予通过。

    (三)学位论文外审评阅与答辩资格评定

    1.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

    须满足前面所有的规定,特别是对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基本要求认定应填写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情况表,由导师确认真实性,并由学科负责人或其委托学科秘书按前述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同时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须进行防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学校相关文件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并填写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表。若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基本要求在送审时未达到的,需要在送审时注明相关情况,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先送审,但必须满足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基本要求,才能在通过答辩后获得学位。

    2.外审及评阅

    学位论文送审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一办理(根据情况安排一年多次送审窗口)。外审评阅人为2人,应是责任心强、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在相应学科或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学位论文评阅人应认真审阅学位论文,并对论文写出详细的评语。其评语除对论文的学术水平做出评价外,尤须特别指出论文的实际应用价值。评阅人应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是否同意进入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写出明确意见,并以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论文进行评定。

    学位论文外审评阅一共有两次机会,每次送两位专家。对送审结果存在不合格情况者不能进行答辩资格评定,并作如下规定:

    第一次送审后

    评阅意见中有一位专家认为不合格的,则由导师(组)与学院研究生职能部门协商另行聘请一位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在允许的学业年限内,申请人需延期半年或一年修改论文,或另行撰写学位论文,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若评阅意见中有两位专家认为不合格的,由在允许的学业年限内,申请人需延期半年或一年修改论文,或另行撰写学位论文,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第二次送审后

    评阅意见中有一位专家认为不合格的,则由导师(组)与学院研究生职能部门协商另行聘请一位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为谨慎起见,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或终止学业,或对一些有学术质量但存在争议的论文组织第三次送审。

    评阅意见中有两位专家认为不合格的,终止学业。

    3.答辩申请与资格审核

    答辩申请需要填写硕士学位申请书,答辩资格须满足前面所有的培养阶段的规定要求,外审评阅意见全部应是合格及以上档次。相关手续与材料需报学院职能部门备案。

    (四)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及答辩结果使用按照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1、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

    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正式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或省级及以上报刊理论版上至少发表1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至少取得1件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包括发明专利(通过实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登记证书)、植物(作物、经济林)新品种权(部门审定)等;具体参见西大学位〔20182-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取得科研成果规定(修订)。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须同时进行。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学校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对达到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者,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本培养方案自2018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凡与学校文件存在冲突的地方,按学校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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