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yh86银河国际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保障复试安全、平稳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 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我院使用数学一和英语一科目的专业仅接受初试数学一和英语一的调剂申请;使用数学二、英语二科目的专业接受初试数学一或数学二和英语一或英语二科目的调剂申请。
5. 具有所报考专业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潜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6. 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不接受士兵、骨干计划考生调剂。
7. 接受学术型类别考生调剂专业型或学术型类别,接受专业型类别考生调剂专业型,接受初试统考科目相同的专业型类别考生调剂学术型类别。
二、调剂的申请及审核
1.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将不低于12小时,若某招生学科在该时间段申请调剂的生源以及已有的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将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调剂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和学院主页及时更新,请考生密切关注。
2.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我校接收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我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3.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但因各校自命题难度差异,进入复试名单不以初试分数简单排名。
4. 学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审核考生学籍学历时,若发现考生学籍学历有错误提示,将报告研究生院。若考生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携带相关校验报告方可参加复试。
第二部分 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2.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结合我院实际确定考生复试资格。
3. 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复试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等。
二、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成绩达到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并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
(二)调剂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调剂相关要求,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并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
三、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籍进行核验,对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材料不齐或不实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不予复试。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
请考生提供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
1.正反面居民身份证;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本科成绩单;
5.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需亲笔填写)(模板在复试办法附件下载);
6.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材料;
7.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经学院核验符合要求方可进入复试;
8.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号,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一志愿考生应在3月15日下午3点前,调剂考生时间待定,按专业发送到下列指定邮箱:
电气工程(学硕):dqgc080800@163.com
电气工程(专硕):dqnydl085800@163.com
控制工程(专硕):dqdzxx085400@163.com
四、考生复试准备及相关要求
(一) 网络复试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复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全天;我院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给进入复试考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定,请考生关注我院网页消息。复试平台首选学信网,备选腾讯会议,学院提前通过研招网后台系统通知考生的复试时间和复试平台,如考生未能按时参加,后果自负。
1.考生双机位准备。1)主机位: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摄像头、麦克风功能),通过学信网复试软件连接,用于与评委交流,确保音频、视频的流畅传输,须拍摄考生本人的上半身、手部动作和台面,考生全程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2)次机位:准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须带有摄像头功能),通过学信网复试软件连接,用于监控面试环境,拍摄考生全身及周边环境,接受监督小组实时网上监控。
2.考生须独自在相对封闭的房间参加网络视频复试,环境应当安静整洁;考生复试时,主机位设备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正面,次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拍摄,确保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不能使用耳机耳麦、不戴帽子、围巾、口罩,长发不遮蔽耳朵,不能佩戴项链、耳环、手链等任何首饰及手表。
3. 如网络出现异常,考生应主动联系学院,学院对考生的复试时间另作安排,之前的复试内容和结果学院给予认定;如考生主观恶意掉线,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复试资格。
4. 一旦发现考生复试期间存在复试录音、录像行为,直接取消复试资格。
5. 当考生出现不当行为时,评委有权责令其改正,如果警告后仍不服从,直接取消复试成绩。
(二)复试考核要求
1.复试名额确定
进入复试的考生(含调剂生)人数不低于招生指标120%,并根据网上报名上线情况确定复试生名单。
(1)复试考生来源: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
(2)调剂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1)满足学校对调剂生的基本条件;
2)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初步复试名单;同时,结合考生在校期间是否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奖、获得专利授权、曾发表学术论文、英语四六级成绩等情况,最终决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2.学院各专业招生指标分配如下:
序号 |
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推免生数 |
需要调剂 |
1 |
学术型 |
080800 |
电气工程 |
90 |
2 |
大量 |
2 |
专业型 |
085801 |
电气工程 |
150 |
0 |
较多 |
3 |
专业型 |
085406 |
控制工程 |
95 |
0 |
大量 |
备注:(1)2023年招生计划数、调剂名额须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根据学校实际调整后最后确定,仅供参考;
(2)“需要调剂”栏内,“少量”指调剂复试名额≤10;“较多”指10<调剂复试名额<25;“多”指25≤调剂复试名额<50;“大量”指调剂复试名额≥50。
3.复试考核内容、考核方式
学院在一级学科下设置若干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根据“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要求,按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型两类进行,所有考生复试均全程录音、录像。我院采取网络复试,取消专业课笔试,请准备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现场网络校验。复试成绩总分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1) 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询问和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仅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
(2)业务考核
此项考核含三项内容:英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察方式:面试,以提问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
1)英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包含考生自述(1分钟左右)以及与评委的外语交流;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阅览英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2)专业基础能力(满分100分)
专业基础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对专业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有准确理解;是否能用专业知识分析社会生活或生产实际的具体问题;是否能概括所学专业的知识体系;是否对学科发展的前沿领域有一定了解、研究生阶段是否奠定良好的学术规范、是否取得过一定学术成果等。
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电气工程学硕和专硕复试科目可任选《自动控制理论》《电力电子技术》《高电压技术》《电力系统分析》等科目之一,控制工程复试科目为《自动控制理论》。
3)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
4、复试成绩计算及复试合格分数线
复试成绩标准分(分)= 外语听说能力×20% + 专业基础能力×40% + 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40%
复试成绩标准分60分为复试合格分数线。复试成绩标准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 复试过程信息记录存档要求
所有考生的复试过程均要全程录音、录像,一切录音、录像的资料由学院负责下载且妥善保存,保存期三年。
五、成绩计算办法
(一)一志愿考生
1. 初试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标准分(分)=(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5
2. 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分)=(初试成绩标准分+复试成绩标准分)/2
(二)调剂考生
1. 初试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标准分(分)=(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1)/3.5
2. 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分)=(初试成绩标准分+复试成绩标准分)/2
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拟录取排名与录取
(一)分批排名分批录取
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达到复试合格线60分的第一批优先录取,录取完第一志愿如有剩余指标的,再录取调剂生。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标准相同。
每批次复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独立排序,按照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独立排序。
(二) 录取规则
相同学科专业(或方向)按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然相同,根据需要增加附加考试;
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候补与补录
考虑到部分生源流失,每学科增加拟候补录取若干名。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该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录取。如果学院在8:00-23:00期间,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以上未能联系上候补考生,视考生自动放弃候补资格处理。
(四)录取通知与确认
学院在研招网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时,拟录取考生需要接到拟录取通知后12小时之内做出点击确认,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的考生;
2)复试过程中存在舞弊、替考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
3)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
4)有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
七、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院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小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领导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以及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有关招生行为的调查处理。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实施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纪律要求
1. 工作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监察人员,如遇自己的配偶、子女或亲属报考本校,须主动向学校或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提出回避。若未回避,一经发现,将进行违纪处理。
(2)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监察人员不得向考生和家长透漏复试评委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招生录取过程中讨论的有关内容和细节。
(3)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参与招生工作人员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各阶段测试程序进行,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若招生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产生争议,需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对需仲裁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4)参加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确定复试名单、参与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研究生导师及工作人员,要加强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面的文件学习,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社会声誉。
(5)自觉接受监察人员监督。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自觉接受并配合监察工作人员的监督。
2. 廉洁自律要求
(1)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馈赠,包括礼金、礼品(现金、购物卡、礼品卡、代金券、玉石、书画、金银首饰等)。
(2)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用餐卡、健身卡、娱乐卡等)。
(3)不得向考生和家长承诺或许愿,不得向考生和家长暗示或索要钱财。
(4)不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拉拢生源以谋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5)不做任何有悖招生公平公正的各种私下活动(打招呼、递条子等)。
3. 严肃责任追究
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均需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的观念,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八、其他应知会事项
(一) 复试特殊情况处理
1. 考生未准备好,可先跳过,后续“插队”复试;
2. 视频信号中断,双方设法恢复,如果在学院复试结束后仍未恢复联系,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3. 考生未能按要求设置硬件,学院拒绝复试;
4. 考生身份存在疑问,学院拒绝复试。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3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已完成复试工作,本次不再组织。本次各学科专业招生指标包括已确认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三)考生诚信要求及舞弊处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复试资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入学后发现复试录取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的,注销其学籍。
(四)复试录取与导师脱钩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阶段不确定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入学后2周内,由学校组织师生互选确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各学院老师不应在复试阶段自行联络确定意向考生。
(五)信息公示与公开
1.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学院网站上公布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复试结果等。
2. 联系方式:学院研究生办联系电话0771-3231080。
3. 复试有关表格(政审表等),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招生办”处下载。
4. 监督举报方式:
yh86银河国际监督举报电话:0771-3232264
电子邮箱:dqfsjd@163.com
yh86银河国际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