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2日。
如对上述拟授予学位名单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群众如实反映意见受法律保护。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双丰 电话:0771-3233187 Email: 1030142471@qq.com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副主席:刘辉 电话:0771-3291765 Email: 423754877@qq.com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771-3231080 Email: 253232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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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