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电行政〔2020〕15 号),从2020-2021(2)学期开始,课程实验指导教学按本通知执行。
一、实验项目按认定的教学大纲和新的实验教学体系(附件1)执行,实验教师与任课教师应充分协商,持续做好实验项目的建设以及实验课程资源建设。
二、实验教学按三阶段六环节进行,如下
课前:预习推送(微课)
课中:课上集中指导与重点讲解;课中与课后完成实验项目
课后:上交实验报告;实验答疑释惑;课后马上检验
三、理论课教师应参与所任理论课程相对应的实验教学,每个授课班级的每个实验项目至少去实验室指导一次。任课教师和实验室教师请在《yh86银河国际指导课程实验情况表》(附件2)上签字。《情况表》填写程序如下:
1、开学第三周前实验室老师填写《yh86银河国际指导课程实验情况表》中的“项目名称”、“批次/班级”、“开设时间”、“人数”。填写完成后交到教学办盖章,并将实验时间安排表电子版发给任课教师。
2、理论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在实验室指导学生,对应相应的实验项目及开始时间,分别在“任课教师签字”和“实验教师签字”栏签字。
3、注意:实验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实验时间,不一定按课表时间进行,实验教师排实验课时间时,应至少每个实验项目有一批的时间与任课教师授课(含研究生)不冲突。请任课教师与实验老师自行保持良好沟通。
四、实验教师应该督促学生按要求规范撰写实验报告,比如实验原理部分要求学生简明扼要地进行总结,而不是大面积抄指导书;实验数据或图形图片应该规范美观,对数据或图形应有分析文字;每次实验应该有结论等。
本科教学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